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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 >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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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小小的猫抱起来,这刹那,程凛又认为猫变人是不科学的了,这么小的猫,凭什么变成了那么大的人?这太不能量守恒。


他把猫放回自己床,认真给猫盖好被子。麦麦比刚才舒展了一些,但是还是没醒。


程凛这么折腾,也困了。他低下头,用手臂圈好,拿鼻子蹭了蹭麦麦的脑袋,闻到阳光灿烂的味道,旋即用手托着猫,踏实地重新睡着了。


次日一早,听见闹铃声,麦麦先醒。他闭着眼舒服地伸懒腰,不慎给了程凛脸颊一拳。


程凛闷哼了声,皱皱眉,也醒了。


这下就看到怀里的男生和自己大眼对小眼。


又是没穿衣服的版本,且自己的手还牢牢搭在对方的腰上。


程凛受到的冲击太大,迅速收手抽身,向后挪了几个身位。


“我记得自己睡在那个房间呀。”麦麦尴尬又紧张地解释,“我也不知道怎么在这里。”


程凛面色不变,一边飞速思考如何解释这件事情。


他也没想到麦麦只是晚上无意识变回了猫,早上竟然又变回来了。


此人倒打一耙,说:“可能你梦游。”


麦麦中计了,坐起来,认可道:“可能是的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被子顺着身体滑下去,露出他的上半身。麦麦做猫时通体小麦色,为人的肌肤倒是很白皙。只是锁骨的地方有黑色的小痣。


程凛僵硬地扭过头,指门外:“……去穿衣服。”


麦麦把自己掉在被窝里的衣服都重新穿起来,心道好奇怪,怎么会不仅没穿衣服,还跑到了程凛的床上。他很懊悔,要是没睡那么熟就好了。


接下来务必不可再让悲剧重演,万一程凛真生气不要它了就糟糕了。


临出门,程凛换鞋,余光看到麦麦的拖鞋靠近。猫像每个早晨一样,准备欢送他去上班。


程凛直起身,盯着麦麦看了会。


现在他已经完全相信人是猫,猫是人。认命了。知道自己早上态度又差劲了点,心里发虚,不知道怎么弥补。


麦麦和他对视,显得有些疑惑,又好像期盼他对自己说点什么。


程凛内心叹气,手撑着门框,语气放软说:“在家乖点啊,别一天到晚看手机。”跟嘱咐小孩似的。


麦麦高兴地答应下来,送走程凛,继续研究他的智能手机。


程凛教得还算耐心,又考虑麦不怎么识字,还重点教授了文字和语音相互转换的功能。这个伟大的功能帮助了麦麦能够独立理解页面上词句的意思,就是稍微费了些时间。


因为程凛不怎么爱回消息,麦麦又渐渐习惯了他外出打猎就会与自己基本断联的生活,一边在家自娱自乐,一边专心攻克他唯一的课题。


下午,麦麦吃完三文鱼波奇饭,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,继续在网上搜索:如何让主人重新喜欢自己?


主人的概念来源于宠物医院,每次医生、护士都指着程凛介绍说这是麦麦的主人。


而主人另一种较为情色的诠释方式麦麦也无从得知,因此他认为如此称呼并无不妥。反正搜“怎么样让程凛重新喜欢自己”是行不通的,他已经试过了。


这个问题还是给了全年龄向的互联网不小的考验。


因为没什么能精准匹配的答案,大数据自动显示了类似的提问。


麦麦随便点进去一个,请语言把整个页面的字念了遍:


“好问百科——用户清风徐来——”


好不容易念到干货了,这位用户说:“如何让一个人重新爱上你?很简单!你得先有事业!无论女人男人,最重要的就是要自强!你有了事业,你去拼搏,自然就会绽放出自信的光芒!你若盛开,蝴蝶自来!”


事业啊!


麦麦一分析觉得很有道理,人好像都得上班,程凛也天天上班。上班就是打猎,打猎了生活才有物质基础。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。


现在他变成人了,恐怕也该上班才对。这个逻辑是通畅的。


麦麦又艰难地搜了些“猫能做什么工作”、“不需要文凭的工作”、“如何快速找到工作”、“找工作要准备什么”之类的问题。心里很有头绪了,一一记下来,准备下次问问程凛什么时候让他出去上班。


麦麦做完功课高高兴兴看电视,等到晚上程凛回家,打开门,他毕恭毕敬:“麦麦参见陛下!”


程凛差点把自己的摩托头盔甩出去,被麦麦稳稳接住了:“小的替您放!”


“你今天看什么电视剧了?”程凛问。


“霸道皇爷俏公公。”麦麦回答。他认为这么谄媚的手法是值得学习的。巴结主子和主人无甚差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