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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锦朝朝傅霆渊 > 第11章 领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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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霆渊推开阁楼的门,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。


一进门,他就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锦朝朝。


她正半躺在沙发上,四肢非常闲适地舒展开,身上穿着珍珠白的真丝睡裙,露出一双修长白皙的腿。


再抬头,发现挂在阁楼里的那幅画依旧完好无损。


他就知道自己被忽悠了。


这时候锦朝朝也发现了傅霆渊,连忙从沙发上爬起来。


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
她只是觉得困了,想躺一会儿。


怎么就碰到了傅霆渊这冰块。


傅霆渊黝黑的眸子里满是冰冷,之后又用戏谑的目光打量着锦朝朝,“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嫁给我?”


让傅小安把他骗到阁楼,然后试图勾引他吗?


也不看看,他是那种好色之徒吗?


锦朝朝听到他高高在上的口气,就来火。


“我迫不及待地嫁给你?傅霆渊,当初奶奶救你一命,就注定了咱们要结婚。若不是天命难为,谁稀罕你。”


话落,锦朝朝不服气,又补充了一句。


“我没想到,你们傅家人,竟然如此不信守承诺。若不是奶奶救你,你能活到这么大吗?”


傅霆渊剑眉倒竖。


他长这么大,就没听过别人说他不信守承诺。


“好好好,锦朝朝,不就是结婚吗?我娶你,麻烦你以后别用这么幼稚的招数,我对你这个类型不感兴趣。”


锦朝朝本来还气着,听到他这话,忽然开心地飞起。


这简直就是阴差阳错,意外之喜。


还是激将法比较管用。


只要结了婚,他喜不喜欢她重要吗?


一点儿都不重要好吧!


“明天一早去领证,谁反悔,谁是狗!”锦朝朝投向傅霆渊的目光满是挑衅。


她就不信,傅霆渊这种大佬,会甘愿当狗。


傅霆渊真的是被气笑了,她的激将法还用上瘾了?


但想到这婚约关系到傅家的声誉,他若是真的承了别人的恩,肯定是要报答。


他只是没有做好准备,立即娶一个才认识几天的女孩。


“如你所愿!”


傅霆渊冷漠的转身离开。


傅小安站在门口,见大哥整个人犹如冰块般从面前走过,带起一阵凉风。


她打了个寒战,进门看向还坐在沙发上的锦朝朝,满脸心虚道:“嫂子,我是不是好心办坏事了?”


锦朝朝走到傅小安面前,郑重地拍了拍她的肩膀,“好小安,你没办坏事,今晚谢谢你了!”


傅小安摸着脑袋,犹如丈二和尚。


她百思不得其解。


这两人明明剑拔弩张,锦朝朝干嘛还要感谢她?


难道嫂子在说反话?


傅小安想哭……


次日清晨。


傅霆渊来到老爷子身边,口气凝重地问:“爷爷,那年我真的被锦朝朝的奶奶救过一命?”


傅老爷子看了眼远处的天空,心情尤为复杂:“这种事情,爷爷怎么会骗你。朝朝是你命定的媳妇,不管怎样,你得履行承诺,不能让别人说我们傅家都是忘恩负义之人。”


傅霆渊狭长的凤眸眯起,漆黑的眸子似是坐下了某种决定,“那我娶她!”


傅老爷子迅速抬头看他一眼,觉得意外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,“霆渊,你真的想好了吗?”


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。


他本来想等两个晚辈相互了解,再磨合磨合,总归是有机会成为彼此喜欢的人。


如今傅霆渊答应娶锦朝朝,也不是不可以。


以后的日子还很长,日久见人心。


他知道玄门的继承人,肯定不会差。


傅霆渊若是看不上锦朝朝,那往后也遇不到比朝朝更好的女孩子了。


锦朝朝今天要和傅霆渊领证,一早就起床打扮。


虽然衣服破破烂烂,但她也要收拾的干干净净,清清爽爽。


她拿好户口本,下楼来到餐厅。


傅小安早就在等锦朝朝。


“嫂子,听说你今天要和我哥领证,恭喜你啊!”


锦朝朝向她做个OK的手势,嘴唇弯了弯,“有机会请你吃饭。”


傅小安忐忑了一晚上的心,终于落实下来。


真好,锦朝朝成为傅太太。


那以后在外面,她就可以更加大胆地喊她嫂子了。


吃过早餐。


傅霆渊看向锦朝朝,欲言又止,最后只平淡地说了一句,“我已经约了九点,现在过去刚刚好。”


锦朝朝知道他心里不大愿意,但又有什么办法?


她故作什么都不懂,“那走吧!”


傅霆渊注意到她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,剑眉皱起,“你就没有别的衣服穿?”


“要不……把你衣服借我一件?”锦朝朝确实没有更好的衣服了。


傅霆渊冷瞥她一眼,像是躲避洪水猛兽般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
锦朝朝并不在意,跟着钻进车里,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。


因为有提前预约,结婚证办得特别顺利。


从民政局出来,傅霆渊看向锦朝朝,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,“我去公司了,让司机送你回去。”


锦朝朝摆摆手,“不用,我还有事要做,你不用管我。”


结婚证拿到手,她要去验证一下,自己这破破烂烂的体质有没有改变。


与此同时。


国外某执行秘密任务的特种部队。


冷雨和小队一起七个人,护送着一个关系着万千人性命的特殊密码箱,将通过边境。


因为行程被泄露,他们被迫进入雨林,且被三十个佣兵追击。


冷雨作为队长,在这种时候必须做出重要决策。


“我去引开他们,你们六个人护送箱子,务必准时到达接应地点。”


队员们深知,引开敌人,就是赴死。


“队长,让我去吧!您是队长,这个任务不能没有你。”


冷雨的脸上画着油彩,只看到一双黑漆漆的眸子满是坚决,“你们有我跑得快吗?你们有我更有谋略吗?如果有,我让你们去!”


他之所以是队长,是因为文才武略,远超大家。


性命不重要,重要的是完成任务。


想要把箱子安全护送到,就必须把敌人引开。


若是不能引开敌人,那整个队伍全部团灭,东西也会落入敌人手中。


这种无畏的牺牲,根本没有意义。


所以,必须是他去。


“现在任命七号为新队长,带着队伍绕山脉躲避,等我把人引开后,再带着箱子走。”


七号不得不听从命令,快速带着其他队员和箱子离开。


冷雨看向远处的森林,脸上满是坚毅与果决。


虽然偶然间会想起锦朝朝的话,但他仍旧觉得这丫头,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,恰巧碰到他要执行任务。


对于特种兵而言,这种程度的危险,不过是家常便饭。